14 时间读取
新加坡交通标志(强制性&警告性)


强制性标志

这些标志为强制性标志。不遵守这些标志即属犯法。



只准转右

只准转左

只准向前直行


前面转右

前面转左

靠左行驶


分流交通(车辆可由任何一边通过)

停止(在白色停止线前停止并让路给来自左右方的车辆)

停车以让儿童过马路


让路(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以让大路上的车辆先行)

红灯左转
• 在红灯前停车
• 必须让行人先走过交叉路
• 必须让右边车辆先驶过
• 然后在确定安全及道路可行驶的情况下才可应用红灯左转制





禁止性标志

没有遵守这些标志即属犯法。




禁止所有车辆驶入

不准停车

不准等候(但可以把车停下来让乘客上下车)


不准右转

不准左转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准等候及起卸货物
速度限制 (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速度限制(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
速度限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速度限制(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速度限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
速度限制(时速不得超过90公里)
不准鸣响车笛 (除非为了避免车祸)
不准超越车辆
大型货车(罗里)不准进入
附3个或以上车轴 的车辆不准进入



电单车不准进入
电单车和 脚踏车辆不准进入




宽度限制
(禁止车身宽度超过2.3米的车辆通行。标志中数目字可更改以表示不同宽度限制)
高度限制
(禁止车身总高度超过4.5米的车辆通行。标志中数目字可更改以表示不同高度限制。凡在无警方护送下驾驶总高度超过4.5米的车辆者均属犯法。)
重量限制
(重量超过10公吨的车辆,无论有无载货,一概不准通行。标志中数目字可更改以表示不同重量限制。凡在无警方护送下驾驶重量超过10公吨的车辆者均属犯法。)





警告性标志

当您驶近这些标志时,必须加倍小心并且放慢车速。



右弯路(放慢车速。靠左行驶。不可越车、U转或停泊车辆)

左转路(放慢车速。靠左行驶。不可越车、U转或停泊车辆)

十字路口(放慢车速。留意驶向路口的车辆)


连串弯路(放慢车速。靠左行驶。不可越车、U转或停泊车辆)

T形路口(放慢车速。让路给左右边的车辆先行)



支路(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右边的车辆)

支路(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左边的车辆)

Y形路口(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左右边的车辆)


Y形路口(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右边的车辆)

Y形路口(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左边的车辆)

汇合交通(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左边的车辆)


错列交叉路口(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左右边的车辆)

前方是双程交通(放慢车速。靠左行驶。留意迎面驶来的车辆)

双程交通横越单程道路(放慢车速。留意来自左右边的车辆)


车道汇合(放慢车速。留意从左边或右边汇合的车辆)

道路一边狭窄(放慢车速。不可越车、U转或停泊车辆)



道路两边狭窄(放慢车速。不可越车、U转或停泊车辆)

双车道终止(放慢车速。靠左行驶。留意迎面汇合驶来的车辆)

交通圈(放慢车速。必要时停车让路给来自右边的车辆)


前方有交通讯号灯(放慢车速。留意交通讯号灯的转换)

前方有行人过道(放慢车速,以便在指定的行人过道前停车,让行人越过马路)

前方是电子公路收费区(在限定时间内进入该区需支付公路使用费)


前方有高速公路(某些类型的车辆禁止使用高速公路)

车辆抛锚标志(将此标志置放在距离抛锚车辆后方至少20米外的位置)

路面滑溜(放慢车速。小心驾驶)


设有栅门的铁路与公路交叉点(放慢车速。留意栅门的关闭)

无栅门的铁路与公路交叉点(放慢车速。提防火车经过)

路面不平坦(放慢车速。靠左行驶。不可越车)


前方路面隆起(放慢车速。靠左行驶。不可越车)

上斜坡(靠左行驶。调制低速排挡。不可越车、U转或停泊车辆)

下斜坡(靠左行驶。调制低速排挡。不可越车、U转或停泊车辆)


道路通向码头、河岸或大海(放慢车速。留意前方道路的尽头)

留意动物(放慢车速。留意动物过马路)

注意前方低空飞行的飞机(注意低空飞行的飞机突然造成的噪音)


前方有凸起斑马线行人过道(放慢车速。在凸起斑马线行人过道处停下让行人过马路)

请留意年长或体障行人(放慢车速。留意年长或体障行人过马路)

校区开始(放慢车速并注意行走或越过道路的儿童)


留意儿童(放慢车速。留意儿童过马路)

前方有U转(车辆可在前方U转)

前方有U转(从反方向)(留意从反方向U转的车辆)

校区,灯在闪时不可超过40公里(当橙色讯号等在闪约时,时速不可超过40公里)

乐龄安全区(放慢车速,留意前方过马路的年长行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标志上的车速限制。)




前方有行人(放慢车速,警惕前方越过道路的行人)